2月16日,艺术基金发布了《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面向全社会受理“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等四类资助项目的申报。
在3月1日至5月1日的受理期内,共有3268个各类机构和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了4402个项目。其中,机构申报主体1943个,艺术家个人申报主体1325个;在艺术基金资助的四类项目中,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的申报数量为1927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26.35亿元;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的申报数量为1452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2.02亿元;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申报数量为536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13.92亿元;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数量为487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8.93亿元。与2014年的申报情况相比,今年的申报项目数增加了142项,增幅为3.4%。其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增加最多,新增了616项,增幅达到74%。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在介绍今年申报特点时表示,由于一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创作组织和版权构成较为复杂,一些由个人完成的作品也存在依托机构资源的情况或属于职务创作范畴,因此,今年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不再受理艺术家个人申报,只受理机构申报,今年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项目减少了153项。同时,去年已经获得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鉴于这些项目多在今年底才能完成结项验收,在今年申报时也不能申报同类艺术品种的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据了解,2015年度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的准备工作已于5月初开始。今年将继续通过初评的网上盲评与复评的会议评审程序,评选出拟资助项目。整个评审工作预计至8月底结束。韩子勇透露,由于今年申报项目质量较去年有所提升,立项资助项目数和资助资金总额或有望较2014年有所提高。
2015年2月16日,国家艺术基金发布《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各类不同体制艺术单位、机构和广大艺术工作者,热情响应、积极参与了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在2015年3月1日至5月1日的受理期内,共有3268个各类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申报了4402个项目。兹报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总量
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评审系统”)是申报主体填写和提交申报项目的网络平台。申报受理期内,共有3268个申报主体,在申报评审系统成功完成用户注册,填写了项目申报表的项目数量为7424项,最终正式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的项目数量为4402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51.22亿元。
在3268个申报主体中,机构申报主体1943个,艺术家个人申报主体1325个,分别占申报主体总量的59%和41%。申报主体分布广泛,国内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队(含武警)系统,以及中央部委办局的直属部门都有机构和个人申报了资助项目。其中机构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为2950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67%;艺术家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为1452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33%。
与2014年相比,在申报评审系统上填写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922项,增幅为14%。最终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142项,增幅为3.4%。与2014年提交的项目相比,申报主体为机构的项目减少了138项;申报主体为艺术家个人的项目增加了284项。
在申报评审系统上填写的申报项目数量增幅较大,说明艺术基金的影响进一步扩大,申报主体申报艺术基金的积极性有很大提高。最终正式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增幅较小,与新修定的《申报指南》更为具体、明确有关。和2014年相比,2015年的《申报指南》对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标准要求,要求申报项目应是具有一定成熟度,可操作性强,实施有保证的项目,并且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前期准备条件。已经在网络平台上填写,但最终没有正式提交的申报项目,主要是因为申报主体在填写过程中,发现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尚不充分,不能满足《申报指南》要求,需要进一步准备、完善。说明目前艺术机构在运用项目制的方法组织、管理艺术创作、艺术活动上还有提高的空间。对此,艺术基金将针对性地加强辅导、培训和指导,推进艺术机构提高艺术创作、艺术活动的现代管理能力。
二、分类统计分析
(一)按项目类型统计
1.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2015年,共有1374个申报主体申报了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1927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26.35亿元。其中,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新创作项目的数量为821项,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数量为317项,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数量为789项。
2014年相比,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项目增加了82项,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项目减少了153项。
考虑到一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创作组织和版权构成有时也比较复杂,一些由个人完成的作品也存在依托机构资源的情况或属于职务创作范畴,在修订2015年《申报指南》时,对这一类申报主体的资格做了调整,规定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只受理机构申报,不再受理艺术家个人申报,因此,2015年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项目减少较多。
2014年,艺术基金立项资助了81部大型舞台剧和作品、99部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鉴于这些项目多在2015年底才能完成结项验收,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报指南》规定2014年已经获得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2015年不能申报同类艺术品种的舞台艺术创作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的申报数仍有较大幅度增加,并且新创作项目占比较高,反映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后,舞台艺术创作表演机构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激发新的创作热情,掀起新一轮创作热潮。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2015年,共有1325个申报主体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1452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2.02亿元。其中,申报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129项,申报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47项,申报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216项,申报舞蹈、舞剧编导人才项目数量为179项,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599项,申报工艺术美术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282项。
2014年,艺术基金资助了美术、书法、摄影领域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共立项资助了93个项目。在修订2015年《申报指南》时,为鼓励艺术探索和创新,激发青年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支持青年艺术人才创作出更多的精品力作,在继续资助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基础上,针对相对短缺和发展急需的艺术种类,2015年的指南有较大扩容,同时更名为《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新增了对戏剧编剧创作人才,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的资助,并对申报主体的年龄要求由45岁调到40岁。这一变化,调动了青年艺术家们申报艺术基金的积极性,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数量增加了616项,增幅为74%。
3.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2015年,共有469个申报主体申报了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536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13.92亿元。 其中,在境内实施的项目为432项,包括演出类项目222项,展览类项目210项;在境外实施的项目为104项,包括演出类项目58项,展览类项目46项。
根据2014年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的情况,在修订2015年《申报指南》时,更为具体地明确了这类项目标准、条件。一是已经获得201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鉴于项目实施期为2015年,尚未结项验收,不宜申报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二是不资助艺术家个人作品展演展示、纪念活动以及节庆赛事等;三是对申报在境内演出的舞台艺术作品,比照文化部评选优秀保留剧目的标准,对已经完成的演出场次提出了较高要求;四是对在境外开展的演出、展览项目,要求提供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审文件、与境外承接方的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同时,项目申报表也明确了项目预算编列的范围和结构。与2014年相比,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数减少了297项,主要是在境外开展演出和展览项目申报数降幅较大。但总体看上,申报项目的质量和可操作性有了进一步提升。一批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久演不衰,深受欢迎,产生过较好社会影响的作品申报了艺术基金的国内演出项目。
4.人才培养项目。
2015年,共有410个机构申报主体申报了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487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8.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