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0年,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的比例须达50%。“加快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提出这一基层民主建制指标。同时明确,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将直选,而选举方式为“群众公开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即群众可直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据北京市民政局通报,上一届即2009年进行的第七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北京全市选民登记达602万人,比第六届提高2%;而直接选举的比例,则达到了11%,比第六届提高了近4%。
除持证社会工作者、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意见》特意提出,鼓励社会知名人士,通过民主程序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同时“鼓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知名人士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可整体提升社区居委会成员素质。
但是,流动人口如何在京参选居委会成员,《意见》并未作出明确安排,仅称还处于“探索方式”阶段。
■ 解读
“实现50%的目标有难度”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副处长王秀琴表示,目前,北京市社区直选和户代表选举,占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的比例是11%,多数选举方式依然是居民代表选举。实现50%的目标,还有不少难度和挑战。因为现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制定颁布的,当时一个城市社区,只有六七百户居民家庭。现在,北京一个城市社区至少是两三千户,还有不少四五千户的大社区,要在特定时间内,组织实现居民直选和户代表选举,也很不容易。
此外,对于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居委会的选举,目前在北京一些社区已经实现,经过居民代表会议的推荐,可以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
“基层民主向前迈一大步”
北京社区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市社科院城市所所长于燕燕表示,此前,“海选”居委会在京还没有全面铺开。50%指标,相当于设定了“18岁以上居民直接选举”的指标,预示着北京基层民主将向前迈进一大步。
“50%不能算高,但基层民主进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50%远比70%、80%更实际,表明北京立足于实际设定了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
此外,《意见》提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
于燕燕表示,中国社区建设将近20年,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由党内民主带动基层民主?原来,北京社区党委成员,主要由党员选举产生。但《意见》对此有了制度化突破,规定群众可公开推荐,并且由此逐步扩大到直选社区党委。这意味着,党内民主怎样带动基层民主找到了一个两全模式。
■ 视点
“社区常务会”解决800难题
本次“北京市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再提“居民会议常务会”模式,要求“有条件的社区可推行居民会议常务会模式”。
“只要找到热心、参政意识强的居民,其他社区都可以采用‘居民会议常务会’模式”,昨日,东四六条社区党委书记王莉说。
一间不到十平方米的屋子,一张长条形会议桌,桌上立着“社区常务会”桌牌。这就是北京“居民会议常务会”模式的代表———东四六条社区常务会的办公地点。每月15日,自5812位居民中选出的15位居民代表,都要聚在这间屋子里,反馈居民意见;参与决策社区重大事项;审核居委会开支。
据王莉统计,自2003年成立至今,社区常务会协调解决的社区难题不下800件,“邻里矛盾、养犬纠纷、危房改造……林林总总”。
她说,居民会议常务会模式并没有特殊的“生存”要求,“关键是能不能发现、找到适合做居民代表的人,在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还热心于社区事。其实,从几千户的小区中,找到十几个这样的人,也不太难”。
■ 焦点
社区将试点民主监督机构
由居民选出的有责任心、善于沟通有号召力的居民代表构成
本报讯 今明两年,北京将在城市社区试点建立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或社区民主监督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社区民主监督机构,主要由居民选出的有责任心、善于沟通有号召力的居民代表构成。
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监督村两委财务状况不同,城市社区居委会,不涉及居民公共财产处置的监督,除了监督社区专项公益金流向,更多的是协调处理居民事务,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政府部门派驻社区站所日常工作的评议监督,并将监督评议结果纳入居民事务公开的内容,作为相关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依据。
北京市还将探索建立社区对市政服务单位的监督评议机制,组织居民对水电气热等市政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
【解读】
居委会掌握政府资金也需监督
针对城市社区是否也要在居委会之外,另设民主监督机构,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副司长王金华认为,城市里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有所区别,它不会占有太多的居民资产,但在开展社会服务与管理过程中,也会占有一些公共资源,包括掌握一些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政府资金。因此,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也须随时接受居民监督,但监督的具体形式,是否要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还将开展深入的调研。
■ 相关
居民代表大会每季度开一次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正在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全市城市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从目前的每年开一次,缩减到每季度开一次。
这种每季度召开一次的社区居代会,相当于一种常态的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制度,居民代表可定期集中研究涉及全体社区成员的社区事务,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学校体育场最少开放150天
社区内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应向社区居民开放,全年开放时间应达到150天以上。
每个“社区全民健身协会”,应包括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4个以上晨、晚练辅导站、团队组织和俱乐部。晨、晚练辅导站、民间组织、文体社团、健身俱乐部每周至少在社区居民中开展两次以上的健身活动。
社区教育经费最少2元/人/年
各区县政府按照辖区内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保障专项经费,用于建设学习型社区。
社区文化站(室)、图书室、社区课堂、社区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全年向居民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社区图书室藏书量应达到3000册以上,报刊杂志种类不少于5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