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法庭上表示认罪。
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早上起晚开庭迟到,法官和公诉人驱车上门寻找,庭审推迟了40分钟。开庭时,因飙车竞速被控危险驾驶罪的蒋某当庭认罪。
宝马疑被剐飙车撞伤人
蒋某今年23岁,门头沟人,高中退学后一直没正式工作。一年前,母亲出钱给她买了辆白色宝马。
据检方指控,今年5月15日上午,蒋某修车后摘掉了牌照。当天下午,她驾无牌车行驶到门头沟区新桥大街时,感觉被一本田车剐蹭。她下车和本田女司机王某理论此事。王某查看后认为没剐蹭,双方发生争吵。
蒋某称,她正准备报警时,王某突然将本田开走了。她非常生气,驾车高速追上并强行并线,导致两车相撞并冲出隔离带,骑车经过的孙女士母女同时被撞,还有另外两辆车被撞坏。蒋某下车查看受伤母女,并打了110和120。
经鉴定,孙女士和女儿均构成轻伤。王某左手受伤,被鉴定为轻微伤。事后,蒋某赔偿王某15万元,赔偿孙女士母女俩近5万元,取得了两方谅解,蒋某得以取保候审。之后被诉危险驾驶罪。
庭审迟到称“起晚了”
昨日上午9时30分,门头沟法院开审此案。但蒋某却迟迟未到法庭,法官联系了她的保证人,保证人称也打不通蒋某手机。
法官和公诉人只好驱车前往蒋某家中寻找。法官在途中接到电话,得知蒋某已赶到法院,又立即返回。庭审被推迟了40分钟。
“为什么没准时到庭?电话怎么不接?”“起晚了,昨晚一直想开庭的事,睡不着。电话没听见。”蒋某身穿运动装、短发、双眼有些红肿,不时揉着眼睛。
法官当庭对其提出训诫。
看事故录像称“后怕”
对检方指控内容,蒋某基本认可,只是反复称的确以为车被剐蹭了,是王某先骂她的,她只是想把本田逼停。
庭审中,坐在被告人席上的蒋某显得很“放松”,缩着脖子,双手一会压在腿下,一会伸进裤兜,还不时回头张望旁听席上的朋友。
“开庭,你严肃点!”法官再次批评蒋某,并让法警暂扣了她和朋友的手机。
公诉人给蒋某看过事故现场监控录像问她,“什么感觉?”“挺后怕的。”蒋某说。
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其拘役5至6个月(最高刑为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
此案未当庭宣判。
■ 焦点
1 迟到会否改变强制措施
《刑诉法》规定,刑事被告人必须保证随传随到。
昨日,蒋某迟到40分钟,也没接听法官的电话。那么,检方和法院会不会因此对蒋某变更强制措施,将其收监或以认罪态度不好从重处罚呢?
办案检察官贺志如介绍,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危险驾驶罪,量刑为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诉法,拘役刑的犯罪嫌疑人不能批捕,因此蒋某暂时不能收监,但如法院判她拘役,就需要收监执行。
2 新罪名量刑结果降低?
贺志如介绍,蒋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蒋某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事后积极处理和赔偿,说明她没有放任和故意发生事故的主观故意,更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
贺志如认为,在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前,蒋某会被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起刑点就是3年以上;此次以危险驾驶罪公诉,最高刑只是拘役6个月,是考虑她的危害后果。但如果追逐竞速造成了严重后果,按刑法修正案(八)相关规定仍可能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责。